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文件
吉康会〔2021〕5号
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关于
举办第二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国有林管理总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省林草局所属各有关单位,本会各办事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2020年12月,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会同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北华大学林学院等单位,在FWEA全国职业技能测评鉴定中心协助下,共同举办了首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班,24名学员历时50学时完成了14门课程学习,首批参训学员经考试合格全部结业,并获得《森林康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一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班的举办,为做好全国森林康养师培训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尤其为健全森林康养师培训师资、完善森林康养师培训教材“两大体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国森林康养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迫切需要有一支森林康养师队伍做支撑。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决定举办第二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班,并于2021年2月下发了《关于举办第二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线上)班的通知》。
《通知》印发后,一些单位致电本会,请求开展面对面培训。基于目前疫情形势,经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决定将第二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班由线上改为线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
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
(二)协办单位
北华大学林学院,FWEA 全国职业技能测评鉴定中心
二、培训对象
具有林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应经历,现从事和有意愿从事森林康养工作的人员。全国各森林康养企业和有森林康养产业发展任务、意向的森林公园、森林游憩等单位,特别是获评森林康养基地的单位,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均可选派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达到《森林康养师素养评价标准》(Q/ZRZYJNJD-002-2020)。
四、讲师及课程设置
第二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班在北华大学林学院、药学院和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省营养师协会等教学和社会组织中选聘讲师,课程设置理论和实训两部分共50学时。具体包括:《森林康养概论》《国内外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史》《森林植物识别与利用》《食物疗法在森林康养中应用》《园艺作业疗法在森林康养中应用》《运动辅助疗法在森林康养中应用》《艺术、芳香疗法在森林康养中应用》《室内环境康养》《森林康养与中医药养生》《康复医学概论》《森林食品营养与价值》《野外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与风险评估》《森林康养菜单编制方法》《森林康养师职业素养》等 14 门理论课和《森林康养综合实践》1门实训课。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5月上旬,学期1周(7天),其中理论课5天、实训课2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地点
吉林红石国家森林公园,地址:吉林省桦甸市红石林业局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培训班不限定名额,凡有意参加森林康养师培训的单位和个人,需填报《报名回执表》,于2021年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jskch2020@126.com。
(二)本次培训全天授课,费用3800元(包括证书认证费、教师课时费、资料费、场地费和考试费用等等),报名时请将培训费用汇至户名: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开户行: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221000603013000089068。填报回执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培训费是否汇出及汇出时间、金额。
(三)学员经本班组织考试合格,由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北华大学林学院颁发结业证书;经职业技能考评员考核评鉴,申请FWEA全国职业技能测评鉴定中心颁发《森林康养师》(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办证材料(均为电子版文档):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等);4.政治面貌(注明本人是党员或群众)。
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
2021年4月 14日
吉林省森林康养产业协会关于举办第二期森林康养师培训班的通知.pdf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