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文件
吉乡评〔2021〕1号
关于增加林农乡土专家举办单位
明确举办单位职责义务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适应全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工作需要,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决定增加林农乡土专家举办单位,增补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领导成员,进一步明确举办单位职责义务。
一、增加举办单位
增加吉林省供销农业生产合作协会为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工作举办单位。
二、增补领导成员
增补吉林省供销农业生产合作协会会长为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成员。
三、举办单位职责义务
(一)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林农乡土专家人选的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和获评后跟踪管理工作;
(二)参与全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林农乡土专家人选公示意见收集、处理工作;
(三)为全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场地、经费等方面支持;
(四)协助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办公室做好本系统、本领域林农乡土专家绩效考核、履职评价工作;
(五)组织、指导本系统、本领域林农乡土专家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对工作亮点、取得成果等及时组织进行上报、交流;
(六)利用举办单位网站等多媒体平台,有组织地对省级林农乡土专家进行宣传,积极参与、支持本委组织的各种宣传推介活动。
特此通知。
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关于增加林农乡土专家举办单位明确举办单位职责义务的通知.pdf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