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文件
吉森会〔2022〕2号
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
关于递补副理事长的通知
各分会(专委会)、会员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人申请,孙长彬同志不再担任本会副理事长职务。依据本会《章程》,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请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递补长春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代新竹同志为本会副理事长。履职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切实担负起职责,律言律行,真诚做事,履行义务,尽职尽责,诚实守信,践行承诺,积极协调解决处理好所在单位与本会的关系,督促所在单位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本会各项工作部署和交办任务。
三、高度重视全省森研会工作,组织制定所在单位森研会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适时上报所在单位森研会工作进展情况。
四、大力支持、热情参与全省森林休憩保育工作,积极支持本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为促进和推动全省森林休憩保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五、充分发挥自身人脉关系和资源优势,积极向本会推荐会员,为本会吸收新鲜血液,加快组织发展,优化会员结构,扩大本会体量,推动实现提质扩容做出努力。
六、本会实行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为一体的会费收缴模式。依照本会《章程》和《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副理事长单位须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副理事长单位会费标准为8000元/年。收款单位: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新月支行;账号:162035195045。
七、有关副理事长聘书事宜,请与本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431-85116566。电子信箱:jsyjh2018@126.com。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省林勘院后身南楼201室(西康路与岳阳街西二胡同交汇)。
特此通知。
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
2022年1月9日
抄送:省社管局、省科协,长春市林科院。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