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活动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会员服务林业中心工作、参与林业中心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本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会开展的活动主要包括:学术研讨和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技术推广;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对外学术交流和考察;专家咨询和服务。
二、本会紧紧围绕民生林业、生态林业建设中心,以会员利益为出发点,全心全意为林业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三、本会根据省科协具体部署,结合林业实际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本会主要采取自身主办,与兄弟学会、协会联办等方式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五、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制定周密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六、本会确保每月有一次小活动,每季度有一次较大活动,每年有1~2次大型活动。
七、本会对开展的各项活动,每年都要认真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同时上报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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