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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湿地管理情况综述
来源:吉林省林业厅
发布时间: 2016-06-15

          吉林省湿地管理情况综述

 

          吉林省林业厅 lyt.jl.gov.cn 来源: 吉林省林业厅 日期: 2015-04-14 20:12:00 


  吉林省湿地资源十分丰富,全省共有湿地面积193.7万公顷,其中天然湿地131.5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全省总幅员面积的10.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吉林省共建立了以湿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7处,面积达17 160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保护区7处,分别为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布苏狼牙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保护区5处。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了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还加入了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被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评为具有国际意义的A级保护区。莫莫格湿地、向海湿地、鸭绿江湿地、龙沼沼泽湿地、长白山熔岩台地沼泽区、松花江湿地、月亮泡湿地、大布苏自然保护区、查干湖湿地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其特点是:类型多,分布广。按照国际《湿地公约》的湿地分类,我省的湿地类型包括内陆三角洲、河流、湖泊、草本沼泽、森林泥炭等16种天然湿地。东部长白山区水源丰富,降水充足,沟谷交错,湿地面积小、分布零散,差异性大,尤为难得的是在东部地区分布着由火山口湖形成的火山地貌湿地。西部松嫩平原为松花江、第二松花江、嫩江的三江交汇处,湿地面积辽阔,分布集中连片,生物多样性丰富。全省有湿地野生植物87科212属501种,有湿地野生动物20目53科278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吉林省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呈现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尤其是在法规制度建设、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及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湿地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日臻完善。一是《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加大湿地保护工作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积极推进“一区一法”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吉林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吉林省松花江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三是颁布实施了《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和《吉林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在完成了第一个十年禁猎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省人大又做出决定继续不定期的延长禁猎时间。尤其是年初以来,林业厅把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生态补水长效机制的建设确定为重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王儒林省长在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和环保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在全省实行这两项重要机制,这为加快湿地保护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二、编制完成了吉林省第一个湿地保护十年规划。4月23日省政府2012年第3次常务会议正式批准了《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这是吉林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又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大事,作为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文件,将会极大地促进和推动吉林省湿地保护事业规范有序、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针对西部地区大部分年份干旱少雨、湿地周期性缺水严重的状况,省林业厅积极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方筹措资金,先后借助“引霍入向”、“引嫩入莫”、“ 引洮入向”等“河湖连通”重点引水工程,累计为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补水约6亿多立方米,恢复湿地近4万公顷。特别是2004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从200公里以外的察尔森水库为向海应急引水1.1亿立方米,有效恢复湿地2万多公顷。2013年降雨量大,河流上游来水多,湿地自然补水比较充分,整个西部地区湿地水覆盖面积增加了15.8万公顷,向海和莫莫格两个保护区湿地面积增加了3.7万公顷,接近历史最好水平,湿地功能得到有效恢复,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野生动植物数量明显增加。以莫莫格保护区为例,鸟类种类比建区时增加100种,增长近50%,白鹤迁徙停歇数量由2000年以前的500多只增加到现在的3000多只,约占世界种群数量的95%以上,创造性的打造了全球最大的五星级白鹤驿站。白鹤在莫莫格的停歇时间和种群数量堪称世界之最,提升了中国在国际保护濒危鸟类中的重要地位,倍受国际组织的关注。


  此外开展了湿地恢复共建活动。莫莫格保护区和吉林油田联合组织实施了采油区湿地植被恢复综合治理工程,截止目前,已投资3160万元,恢复湿地植被面积162万平方米,妥善地解决了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了水稻田尾水处理示范工程。莫莫格保护区积极引进德国技术,大胆尝试利用水稻田尾水资源,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开展了松花湖湿地保护区和净月湿地公园生态移民示范工程。总投资近14亿元,迁出居民5100人。在国家湿地补助资金的支持下,启动了向海、哈尼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些工程的实施,对重要湿地保护和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强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了湿地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发改、财政、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12个部门为成员的“吉林省湿地保护协调领导小组”,2005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并按照《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于2011年8月成立了吉林省湿地专家委员会,把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里顶尖的湿地专家都吸收到专家委员会中来,中科院东北地理所刘兴土院士担当专家委员会主任。负责为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科技支撑。二是加强了重点湿地分布区的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在重点湿地分布区,积极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目前,全省已建立湿地保护区23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11个,省级湿地保护区9个,保护小区3个;湿地公园19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7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使全省41%的天然湿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五、全面完成了湿地资源调查试点任务。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我们组建了队伍,制定了方案,按时完成了湿地资源调查工作任务,查清了吉林省湿地资源底数和保护现状,为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奠定了基础。


  六、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湿地既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几年来,我们秉承积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原则,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养殖、种植、矿泉水开发等,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以长白山、龙湾、三湖、向海、莫莫格、查干湖为主的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正向深度、广度进军,年产值达45.5亿元,已成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林蛙特色养殖加工已成规模,林蛙油将成为珍贵的营养滋补品,受到世人的青睐。以“泉阳泉”为代表的优质矿泉水年产达30万吨。以养鱼、蟹为代表的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已达年产17万吨的规模。随着哈达山、引嫩入白等重大水利工程的展开,苇田面积不断扩大,三年内将新造苇田10万公顷。湿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已取得重大突破,将引领湿地经济发展新路子。湿地观鸟、渔猎文化、赏高山花卉等已形成系列节庆活动,不仅传承和弘扬了湿地文化,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七、广泛开展了湿地宣传与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通过制作湿地保护专题节目,请领导和专家作湿地保护基础知识专题讲座,解读湿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等形式,大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并借助“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湿地使者行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我们还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了各类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同时,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与国际保护组织开展合作交流,先后与湿地国际(WI)、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鹤类基金会(ICF)、全球环境基金(GEF)等组织,在向海、莫莫格湿地开展了白鹤栖息地、保护区水资源管理等项目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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