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文件
吉森会〔2019〕29号
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
关于成立自然教育分会的通知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吉林、白山、延边办事处:
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 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19﹞3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全省自然教育工作,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申请,经本会理事会第二十四次微群会议审议,决定成立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自然教育分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业务范围
(一)开展自然生态系统保育恢复技术咨询、科学普及、成果推广工作;
(二)承担全省自然教育活动、自然教育理论与技术交流会议等的设计与组织工作;
(三)开展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的规划、设计指导工作;
(四)探索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生态监测、评价、预警系统指标体系与平台建设服务工作;
(五)开展生态产业与自然教育相结合的开发规划与咨询服务工作;
(六)联合有关职能机构,探索开展自然教育课程体系构建、人才培养及自然教育学校场地规划与设计工作。
二、理事会成员构成
会长:
盛连喜 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
副会长:
何春光 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
李 伟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高级工程师
苏 伟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
郭 平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
付 尧 吉林省龙堡森林度假村经理
王忠强 东北师范大学地理学院教授
姜雪鸿 吉林省心之丽教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书长:
孙佳峰 吉林省万物自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务秘书:
姜海波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讲师
三、挂靠单位
分会挂靠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秘书处设在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缴费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
四、分会管理
(一)自然教育分会是本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会领导下,依照本会《章程》和所制定的工作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对本会负责,向本会报告工作。
(二)授权自然教育分会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和本会《章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自然教育研讨交流、科普宣传、相关培训、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和活动。
(三)自然教育分会要制定切实可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自然教育分会要及时认真完成本会交办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活动开展情况。
(五)授权自然教育分会依照本会《章程》有关规定发展会员、收缴会费,所发展会员为本会会员,所收缴会费要及时足额上交本会。
五、有关要求
接此通知后,自然教育分会要抓紧启动理事会组建、会员发展、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抓紧召开分会成立大会,抓紧制定工作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不是会员的理事会成员,要抓紧补办入会手续,并报研究会秘书处。
分会组建进展及其运行情况,请随时向秘书处反馈。分会印章,请与秘书处联系领取。
联 系 人:马宝文
电 话:0431-85116566,13944943366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235室
邮 编:130022
电子邮箱:jsyjh2018@126.com
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
2019年10月17日
抄送: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地理学院、环境学院,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吉林省龙堡森林度假村,吉林省心之丽教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省万物自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下载:吉林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关于成立自然教育分会的通知(吉森会〔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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